拼音bù róng fēn shuō
注音ㄅㄨˋ ㄖㄨㄥˊ ㄈㄣ ㄕㄨㄛ
成语解释
不容分说
繁体不容分說
⒈ 不许对方辩解。
英admit (allow) no explanation to be offered; allow of no excuse;
⒈ 不允许分辩陈说。
引《红楼梦》第八十回:“不容分説,赶出来,啐了两口。”
杜鹏程 《在和平的日子里》第三章:“火热的战斗不容分说地把他卷进去了。”
⒈ 不容许分辩解释。也作「不由分说」。
引《红楼梦·第一二回》:「宝钗不容分说,便灌了湘云一杯。」
1., 14日上午,在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,两男三女闯入三年四班教室,不容分说,殴打班主任郭鑫及学生家长李冬梅。
2., 他不容分说地转身离开,冷冷地说道。
3., 这下面一声答应,登时把拶指拿到堂前一撂,响声震耳,不容分说,把武姑子尖生生的青葱十指入在木棍之内。
4., 这些来人不容分说就忙活起来,开抽屉,翻箱包,抖被窝儿,掀被子。
5., 显然,诚母的作风要比诚本人硬朗得多,在匆匆告之了此次相亲任务的具体安排后,便不容分说地留下最后通牒。
6., 突然间房间的门被从外面踹开,两名一身黑衣的人出现在紫风的房中,不容分说举起手中的长剑冲着床上原本紫风待着的地方砍来。
7., 派出所把他抓去后,不容分说,先打了一顿。
8., 老师不容分说,就把受伤的同学背走了。
9., 刚走进教室,小玲不容分说把我拉到教师办公室找张老师谈举办广播操大赛的事。
10.陈昊天不容分说,掰开了胖子搀扶的大手,径直走了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