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遥买杖
[宋代]:沈括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十錢買之。是時,秭歸适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執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備至。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來曆,勢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市人千萬而遙适值之,因緣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译文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注释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数:几
是:这
适:正好,恰好
为:被
验:检验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实:确实
通:押送到。
败:败露。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
唐代·沈括的简介
沈括(公元1031~1095年),字存中,号梦溪丈人,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(今浙江杭州)人,汉族。北宋科学家、政治家。仁宗嘉佑进士,后任翰林学士。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《梦溪笔谈》。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。精通天文、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地质学、气象学、地理学、农学和医学、工程师、外交家。
...〔
► 沈括的诗(64篇) 〕
元代:
王冕
江南野人毛发古,骑牛读书无一侣。白眼遥看泰华云,赤脚冷濯沧浪雨。
长安小儿不足数,论文忽有东平武。武君胸中气峥嵘,呼吸云梦吞沧溟。
江南野人毛發古,騎牛讀書無一侶。白眼遙看泰華雲,赤腳冷濯滄浪雨。
長安小兒不足數,論文忽有東平武。武君胸中氣峥嵘,呼吸雲夢吞滄溟。
宋代:
赵蕃
三年不对溪南月,况用哦诗向君说。
前山落雨此地雷,我自生凉人厌热。
三年不對溪南月,況用哦詩向君說。
前山落雨此地雷,我自生涼人厭熱。
元代:
范梈
司揭本楚官,子孙以官氏。揭阳汉建侯,氏实出于史。
同源而异流,流各昧其源。泛舟在中河,安得穷昆仑?
司揭本楚官,子孫以官氏。揭陽漢建侯,氏實出于史。
同源而異流,流各昧其源。泛舟在中河,安得窮昆侖?
明代:
王立道
我本陆沈久,幽栖意自宜。心清知俗远,地僻讶春迟。
种竹先留径,移花欲傍池。门前剡溪棹,来往更无期。
我本陸沈久,幽栖意自宜。心清知俗遠,地僻訝春遲。
種竹先留徑,移花欲傍池。門前剡溪棹,來往更無期。
明代:
吴琏
儿孙生计薄,辟地种杉松。伐树深劳念,诛茅亦费工。
清清怡望眼,小小寄吟踪。直待成梁栋,时方记老翁。
兒孫生計薄,辟地種杉松。伐樹深勞念,誅茅亦費工。
清清怡望眼,小小寄吟蹤。直待成梁棟,時方記老翁。